石審管批字〔2024〕21號
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電公司:
你公司《關于寧夏石嘴山兆晶新材料35kV外部供電工程核準的函》(石供函〔2024〕25號)收悉。依據《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(2017年本)》(寧政發〔2017〕32號)和《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》(寧政辦發〔2017〕153號》文件,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。
一、項目名稱
寧夏石嘴山兆晶新材料35kV外部供電工程。
(項目代碼:2403-640911-04-01-257451)
二、項目建設必要性
寧夏兆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萬噸精細硅材料項目年產金屬硅、硅粉4萬噸,項目主要以太陽能硅材料為主。本期新增用電負荷7.65兆瓦,終期負荷12兆瓦,均為三類負荷。為滿足寧夏兆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負荷接入需求,建設寧夏石嘴山兆晶新材料35kV外部供電工程是十分必要的。
三、項目建設地點
項目位于石嘴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。
四、項目建設內容
本工程線路起點為35kV吉工乙線15#雙回路鐵塔T接點,終點位于寧夏兆晶新材料廠區圍墻外門型構架分界點,新建線路全長約
1×0.75km(電纜),電纜采用穿管直埋及拉管敷設。新建穿管直埋通道長0.60km,拉管通道長0.15km,新建電纜盤井4座。
五、項目估算投資及資金來源
工程靜態總投資185萬元,動態總投資190萬元,由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投資。
六、項目核準相關文件
1.《國網石嘴山供電公司關于印發寧夏石嘴山兆晶新材料35kV外部供電工程可研報告的批復》(石供配網〔2024〕93號);
2.《國網石嘴山供電公司關于印發寧夏石嘴山兆晶新材料35kV外部供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審意見》(石供經研〔2024〕71號)。
3.石嘴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寧夏石嘴山兆晶新材料35kV外部供電工程線路走徑意見。
七、項目建設時間
2024年7月-2025年7月。
八、其他要求
一是請你公司在項目實施前,按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辦理水保、規劃等相關手續,手續不全,不得開工建設。在項目建設過程中,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定,減少生態環境和出行影響。二是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、建設規模、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,請按照《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,及時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。禁止擅自對本核準文件核準的項目建設地點、建設規模、建設內容等作變更。三是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,自文件發布之日起計算。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的項目,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。四是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,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,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。五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“三同時”,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。
石嘴山市審批服務管理局????????
2024年3月19日???????????
(此件公開發布)